荆州长江教育培训中心是、专业、办学时间长、率先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会计培训机构,是财政部门指定培训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年度继续教育。规定明确要求,会计人员在每一年度内必须获得至少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分,以确保其专业知识的更新和职业能力的提升。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财政局指定本中心办理继续教育报名和培训、信息采集、学分登记、学时证明、代办档案调转。常年办理。
一、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人员应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学分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学分记录当年度有效,过期不补。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及当年符合折算条件折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1.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文化修养知识等。2.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热点五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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